2007-2009朋友在伦敦工作,交了两年的英国国税,2010年朋友收拾包袱离开英国,临走前两天,才被告知可以申请离境退税,把过去两年交的部分税金拿回来。当时已经没有时间去办理这事,朋友说那算了,在这个国家生活了八年,就当贡献了。
时间又过了两年,在2012年初,他突然在香港收到了一封英国国税局Inland Revenue的信件。朋友心里一惊,该不会是找麻烦吧,能被税务局找上都没好事。
结果打开信件一看,上面写着:
“尊敬的xx先生: 由于英国国税局在过去的一年里进行了税务统计,我们发现您在07-09年间有缴纳英国的养老金。您在2年前已经离开英国,按规定可以退回这部分的税金。但是找了您很久,都无法获取您最新的地址。今年2月,我们从英国汇丰银行得知您刚刚更新了在香港的住址,因此朋友们奉上一张支票,把您当年缴纳的养老金退回。祝您在现在居住的地方生活愉快。
朋友再把信翻到背面,有一张大约 2000英镑的支票。
一个政府能做到这样,算是为人民服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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